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炭洗选高质量发展的意见
(国能发煤炭〔2025〕86号)
各省(自治区)能源局,有关省(自治区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,有关中央企业:
煤炭洗选是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和市场需求,通过物理或化学等方法分离原煤中矸石及杂质,将煤炭加工成不同规格产品的过程,是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环节,对提高商品煤质量、减少无效运输、提升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进一步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,加快推进煤炭洗选高质量发展,推动煤炭产品由初级燃料向高价值产品攀升,现提出如下意见。
一、总体要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深入践行“四个革命、一个合作”能源安全新战略,以减污降碳和绿色发展为主线,以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为动力,以政策支持和标准引领为保障,坚持系统推进、分类施策,发展煤炭洗选先进产能、淘汰落后产能,推进智能绿色洗选,加强洗选废弃物综合利用,提升煤炭开发综合效益。到“十五五”末,煤炭洗选设施高水平满足原煤入选需要,洗选产能结构持续优化,智能化选煤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,干法选煤技术逐步推广应用,原煤入选率稳步提高,煤炭产品上下游衔接更加顺畅,为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供重要支撑。
二、主要任务
(一)推进洗选产能增优汰劣。强化煤炭洗选能力规划建设,矿区总体规划设计文件应明确提出煤炭洗选加工方案,合理确定煤炭洗选能力规模、选煤工艺等。新建、改扩建煤矿项目应按照煤炭产业政策要求,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选煤厂(选煤设施),不符合要求的煤矿项目不得竣工验收。新建选煤厂要达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,黄河流域内项目要符合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要求。加强能耗能效、环境保护、技术工艺等标准规范约束,推动现有落后选煤厂(选煤设施)升级改造,限期达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基准水平,不能按期改造完成的要关闭退出。鼓励优势企业发挥技术和管理优势,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提升洗选能力小、技术装备落后、综合效益差的洗选产能。
(一)强化组织实施。国家能源局强化行业统筹,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煤炭洗选工作的指导协调,推动健全煤炭洗选政策标准体系,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。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本地区洗选能力底账,完善煤炭洗选重要技术指标统计调度体系,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,积极用好绿色信贷、碳减排支持工具、中央预算内资金等支持政策,推进煤炭洗选产业升级。有关重点煤炭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发挥引领作用,推动煤炭洗选技术和管理模式创新。
(二)做好宣传引导。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根据煤炭洗选工作推进情况,适时开展总结评估,遴选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宣传推广。有关地方、企业、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申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,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创新技术和有益实践,促进洗选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交流互鉴。有关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搭建交流合作平台,为加快推进煤炭洗选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。
国家能源局
2025年10月11日